第63章无英华可以自见,无名誉可以震俗(2 / 2)

林沙,你说的也很有道理。”

姜苒没有把林沙的建议一棍子打死,而是认真考虑。

“但是换一个方向,我们要像那些郡级领城一样允许的普通人也持有妖灵,但是不能像郡级领城那样,又矛盾地用消极的方法抑制普通人拥有妖灵。”

林沙抬头,好奇地望着姜苒。

姜苒不赞成为了抑制妖灵,而让普通人支付天价的“持有费”。

她也喜欢以惩罚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不喜欢凡是都用惩罚解决,换个方向,试一试用奖励如何?

“堵不如疏,我们可以向拥有妖灵的人购买妖灵。”

“比如,我们让领民知道,我们收购妖灵,把妖灵交给我们,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灵晶。”

让领民们发现妖灵,而她付出金钱,从子民手里去“买”,姜苒不信他们会不愿意把妖灵卖给自己。

如果不愿意,那一定是钱给的不够多。

这样一来,便可一举多得,既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使领地的妖灵多起来,又降低了领民造反的可能性。

“至于妖灵到底值多少灵晶,就需要你们费心,根据妖灵种类和等级给予多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