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白色牧鹿(2 / 3)

澳洲崛起录 疯艺炯龙 2226 字 2个月前

大的野兔,危害着澳大拉西亚的土地,加速着澳大拉西亚的荒漠化和沙漠化。
好消息是现在的澳大拉西亚野兔,身体内还没有后世因为各种各样的灭兔政策,暗含的各种病菌和病毒。
虽然后世的澳大利亚野兔也是能吃的,其身体内的病毒对于人类的伤害并不大。
但病毒这两个字,听到就会让人膈应,更不要说吃下肚了。
现在的澳大拉西亚野兔嘛,不仅能吃,用一句话总结来说,就是鸡肉味,嘎嘣脆。
再次行进了半个多小时后,也终于抵达了阿瑟在新南威尔士州森林深处的别墅,一个环境优美,但交通不太便利的地方。
驻扎在这里的卫兵,每两个月可以换一次岗,免得他们在这样空无人烟的地方太过无聊,导致精神出现问题。
让队伍开始休整之后,阿瑟带着肯特管家,威廉和安娜,以及数十名卫兵,开始外出寻找适合打猎的地方。
虽然澳大拉西亚各种野生动植物几乎遍地都是,但阿瑟打猎的目标也从来不是这些普通的动物。
要么体型庞大,难得一见,要么就是比较珍稀的野生动物。毕竟这些随处可见的野生动物,似乎也没有必要让阿瑟专门来一趟新南威尔士州。
不得不说,在广泛的森林和草原上自由打猎,要比在一片圈定的地方打猎舒服的多。
得益于澳大拉西亚地广人稀的特点,适合打猎的地方几乎随处可见,打猎也成了澳大拉西亚人的休闲方式和获得额外肉食的来源。
在澳大拉西亚,打猎甚至还是招待客人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对于来自欧洲的贵族来说,在澳大拉西亚这样的大地方打猎,要比在欧洲某些小型森林打猎舒服的多。
骑着马匹在森林中穿梭许久,仍然找不到让阿瑟感兴趣的猎物。
正当阿瑟打算暂时放弃返回别墅之时,突然间,丛林一抹显眼的白色,瞬间吸引了阿瑟的目光。
“肯特管家,那是不是有只白鹿?”阿瑟有些惊喜的询问道。
白鹿这种难得一见的野生动物,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拥有极其特殊的含义。
东方自然不用多说,鹿的含义极其特殊。逐鹿一词,就是对于东方古代鹿的含义的最好诠释。
而对于这种白色的野生鹿来说,其具有的意义也就更加非凡。
白色的野鹿在东方象征着祥瑞,会给人带来吉祥和好运。
而在西方,鹿本身在欧洲神话中就有特殊的含义。特别是白色牡鹿(牧鹿指公鹿,雄鹿),常常和独角兽对应、互换。
中世纪对白牡鹿的形象,往往会有一个王冠被套在脖子上,这种图像范式大概源自中世纪国王,他们将白牡鹿作为自己的纹章,这使白牡鹿的图式在中世纪广泛流传。
不过欧洲对白牡鹿的推崇可以追溯到凯尔特人时期,凯尔特人认为白色与异界有关,而白牡鹿就是来自异界的代言者,当神圣的法典被破坏时,白牡鹿就会现世。
在亚瑟王传奇中,白牡鹿是永远都无法被捕捉到的,它象征着人类对一些遥不可及的、抽象的追求,比如骑士精神之类。
天主教又将白牡鹿视为耶稣基督的象征,比如圣尤斯塔斯的幻象一事中,罗马士兵尤斯塔斯追猎的白牡鹿自己向尤斯塔斯走来,告诉他自己是耶稣,尤斯塔斯受到感召,因而皈信。
或者这个故事的变体,苏格兰国王大卫一世在林中狩猎,发现白牡鹿想要捕猎,但马被白牡鹿惊吓,使他被摔了下来,白牡鹿转而攻击他,突然在他和鹿降下了十字架,一说鹿角变成了十字架,他因而受到感召,建起了荷里路德修道院。
虽然阿瑟所信仰的新教有所不同,但白鹿,特别是白色牧鹿的意义同样非凡,不仅能给人带来好运,同样也有上帝眷顾,被上帝认同的含义。
“是的,陛下。这样的白色野鹿难得一见,就算不是牧鹿,也绝对不能错过。”肯特管家顺着阿瑟指着的方向望去,一眼就看到了丛林中那比较显眼的白色。
和之前有所不同,确认是白色野鹿之后,肯特管家有些期待,甚至一反往常的,有些毋庸置疑的对着阿瑟说道。
阿瑟点点头,也自然明白如果捕获到一只白色野鹿,特别是白色牧鹿所代表的含义。
虽然宗教在20世纪早已经没有那么特殊的地位,但在欧洲甚至整个世界,信仰宗教的人仍然是多数。
如果再加上舆论的宣传,这不仅能够给阿瑟带来高额的名望,同样也能给阿瑟的身份和地位带来一层神秘的色彩。
对于这样珍稀的白色野鹿,显然不管怎样都要将其捕获到,如果直接打死的话,未免有些太过可惜。
阿瑟转头吩咐手下,取来一只经过特制的猎枪。
这把猎枪的口径比较小,杀伤威力也自然小一些。只要不是命中要害部位,基本上并不会置猎物于死地。
当然,虽然威力要小一些,但杀伤力也是存在的。命中四肢,基本上就会失去行动能力。
阿瑟的目的,自然就是命中这只白色野鹿的四肢,让其丧失行动能力,自然也就跑不掉了。
端起猎枪,深呼气一口气,阿瑟集中精神,瞄准着数十米开外的那只白色野鹿。
好在发现这只野鹿的时候,队伍早就停止了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