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发心(五十八)(1 / 4)

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347章 发心(五十八)

或许,我真的又到了人生的另一个转折点,要不然,我也不会变成这样:对什么事情都不敢兴趣,哪怕是最基本的欲望也没有,就连最喜欢写的东东也硬是断更了快两个月,整个人都觉得好无力,好没有存在感……

嗯,上天可能都不愿意看到这么堕落的我,所以总是为我创造条件让我写东东,好让我振作起来。但,我每次都拖延着,哪怕很有感觉写东东了,也总是等一等,而一等,想写东东的感觉一过,就又变回颓废的原样了。假如换做是我这样帮助别人,别人却以这样的状态给我回应的话,我真的是会有“恨铁不成钢”的愤怒!

然而,上天没有愤怒,也没有放弃我,依然用心地为我创造条件,而且创造的条件一次比一次好,一次比一次令我更想写东东,或只能让我写东东。

嗯,这一次,上天为我创造的条件,几乎完美!

新一周的周一,居然跳闸断电,没人修。那我干嘛好呢?嗯,把我想刷的短视频都刷了,想做的事情都做了,都已经开始产生无聊的感觉了。这时,写东东无疑是最适合我当下去做的事了。于是,我就这样被上天打救了!

这两个月过得,实在是有点难熬,所以特别有情绪,没写东东,也是因为我过不了自己心里的坎,我安慰不了自己。而别人,也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些什么,承受着什么,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心去消化。

所以,我才会变得那么麻木,对世间的美好都失去了感觉。

但,我还是相信写东东可以让我重新找回能量,因为它真的是我精神世界里的支柱,只要它不倒,我的心里就会有能量让我去面对困难,面对现实。

因此,对于我来说,最难的不是生活的困难。而是,我没有动力去写东东,不写东东,我就没有心灵的能量。

只要能让我去写东东,无论写成什么样,我都能在我自己的文字里,找到积极的心灵能量,重新焕发心理世界的生机。

就像现在,我的心灵开始产生能量了!

那就,来吧,把我这两个月想写的都写了吧,不过,这次写的,会比较简单,因为有些情绪我不想陷入得太深,过了就过了,让它淡淡地过……

进入小段模式。

第一小段:

曾几何时,有一份很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很珍惜。直到……

有一位送外卖的大叔,不知道是缘分还是咋地,很多次都是他接到我的单,以至于,他对我所处的位置都已经熟透了。每次到来,直接推门进,然后笑着把外卖送到我手上,好像回到他家一样自然。有时候,他还会开几句玩笑,而我,也每次都很有礼貌地回应“谢谢”……

我以为,这种缘分能很和谐地一直继续下去……

然而,今天那位大叔,他变了……

他快速推开门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嘴里唠叨了几句我听不太清楚的话,把外卖直接放在桌上之后,紧接着就清晰地埋怨并转身推门离开:“这是我最后一次接这个单了,下次都不接了,来到这边热死了!他ma的!”

他的这一番操作,让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同时,心里还有些郁闷……

不接就不接嘛,爆什么粗口呢?又不是我让你接的……

呼,如果此时让我为这段“感情”再添上一份期限,我希望是,拜拜,不见。

然而,过几天,他还是接到单,把外卖送了过来。

嗯,所以嘛,话不要说得太死,要为自己留点后路。

第二小段:

在2014年的时候,我的牙齿成员里就多了一位小成员“多生牙”,当时的它还很小,只能看到黄豆般大小的白色。后来营养好,长得快,就变成一颗大尖牙,就是相对其他牙齿而言尖一些,并不是非常尖。

当时,我没有理它,觉得它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所以,就默许它加入了我的牙齿成员里。

所以,八年来,我的舌头都已经适应了那颗多生牙的存在。但,它还是对我造成了挺多不好的影响,比如容易塞牙,还有容易刮舌头,也有蛀牙的隐患。

嗯,考虑到这些,我还是去看牙齿的诊所里把它拔了。

拔了它之后,我看了它几眼,我的内心还是挺感慨的,毕竟它在的日子里,有我不少深刻的回忆。就像它刚出来的那年,我阿叔还在对我笑……

于是,我就发了一条说说。

从2014年第一次发现你时,你还是一颗像黄豆般大小的多生牙……那时,我身边的很多美好都还在……

八年来,你渐渐长大,我的舌头也经常被你刮得很不舒服……伴随着的,是越来越多的美好都消逝了……我根本抓不住……

今晚,终于拔了你。

我不奢求痴人说梦的奇迹,只希望,我还能找回像当初那样会哄自己开心的心态,仅此,而已。

第三小段:

快要下班的时候,看到有一只花蚊,正在我穿着拖鞋的左脚脚面努力地吸血!

按道理,换做以前的我,是会慢慢俯下身,然后快速用手掌拍它的!

但,那时候的我,不知为何,突然出奇地就用右脚一脚踩在我左脚的脚面上,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没有一丝的犹豫!

噢,我都有点惊呆了!我还是第一次用脚踩蚊子!

而且,那蚊子还真的被我踩去另一个世界了。

嗯,看来这是身体自身的意愿,它也受够那花蚊的骚扰了!

从此,我又多了一门功夫——灭蚊脚!

第四小段:

晚上下班,我骑着“大运”回家。

途径一段大道,路很大,车很少,我骑在了大路的边边,因为骑大路比较快。上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