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 / 3)

二两娘子 清澜皓月 2007 字 3个月前

沈寄趁机放下手里的活计偷个懒,扳着指头道:“嗯,就从早上说起好了,可以卖豆浆油条,还有包子馒头,我还会熬许多种粥。然后中午卖鱼丸汤,还可以做其他的小吃,甚至晚上都可以摆夜市。”

魏楹想了下,“也没你想的那么好,镇上虽然比村里好些,但是出来买吃的的人还是有数的。你说的这个,除非是到更大的地方,譬如京城或是华安府那样的地方,租个小店面,或者之前干脆就摆摊,倒是会有比较多的人来买。”

魏大娘点点头,镇上三天去一次生意还不错,日日摆摊的话就没这么好了。

而且,去镇上住租房子那些的花费也不小,现在的银钱有数。

沈寄‘哦’了一声。

也是这个道理,现在的人可没有现代多。

手里的闲钱也没现代人多,大部分人还是挺节俭的。

这会儿三个人正是吃了晚饭在说闲话。

一般当天赶了集,次日才会开始做鱼丸,这样好保存一些。

二狗子也会在明天才把鱼送来,所以这天晚上便是编福气结攒着庙会的时候卖。

魏大娘裁好了沈寄的新衣。

瞧她也编了三十来个了,便叫她过去开始教她基本的针法。

村里人穿的衣服多是自家织的粗布,颜色也很单一。一年也不一定会制一身新衣。

魏大娘是要做绣活卖的,所以才会去买绢帛买彩线之类。

而且魏楹穿的衣服沈寄注意过都不是粗布,和村里人区别挺大。

不由得想起孔乙己坚持的长衫客和短衣帮的区分。

当时还偷笑过,穷得叮当响,魏大娘还真把自己儿子当少爷了不成。

不过后来看到村里人对魏楹这个读书人是相当的尊敬,偶尔上门来求一封书信或是写个喜事用条幅,都是客客气气的。

果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沈寄不由想起自己本科毕业找工作,就如沿门托钵一般的辛酸来。

她开始以为魏楹说过的他代写书信赚取银钱就是指这个,后来才发现不是的。

村里人找上门来,他是不收钱的,最多收下别人带来的菜。

他是背着魏大娘在镇上给人代写书信,是趁着每隔几日去镇上买书或是借书的机会做的。所以,机会也不多。

至于村里,一来是人不多,二来被一起读书的人知道就要说他有铜臭味了。

至于这次他要去的书院,比现在上的这个私塾好了许多。

教书先生是个落第的举人,比村里这个些许认得些字的先生强多了。

魏楹从前就常去那里借书回来抄的,那先生也很喜欢他。

恰好便是在街上看到他代写书信,字和文采都不错。

便想要他去书院读书,只是被这场病耽误了。

这会儿见魏楹埋头看书,魏大娘便招呼沈寄出去堂屋学针线。

这个可得说上一阵,会影响到楹儿看书。

而且,现在也不缺那一点点照明的灯油了。

沈寄今天卖鱼丸汤之余也看了看魏大娘卖的绣活,大多是精巧的荷包,上头绣了些花鸟,栩栩如生。

沈寄从前一点基础都没有,这让魏大娘有点疑惑,不过也没多说什么。

便教了些最基本的针法以及配色。

教得很是仔细,然后便给了沈寄一个小花绷和一小块练习用的绢帛。

是裁衣剩下的边角料,让她试着绣一方手帕。

沈寄练习得很认真,魏大娘则在一旁给她做新衣服。

沈寄到了魏家以后不久,魏楹的病渐渐好了,家里的经济境况也开始好转。

所以魏大娘心底是真的有点信她是能挡灾的福星了。

这新衣做的也格外用心。

即便比不上给魏楹做的,但比售卖的绣活也不差了。

沈寄配好色给魏大娘过目。

后者有点不满意,不过也随她了。

“寄姐,那黑芝麻怕是晾凉了,你去收起来。放久了就不好了。”

“哦。”

这一次赶集,魏大娘还买了些黑芝麻回来,交代沈寄做晚饭的时候给她炒了。

沈寄便到厨房去,按照魏大娘的交代用密封罐子装起来然后拿过来给她看。

魏大娘伸手抓了一小把直接放进嘴里,“嗯,炒得挺香的,你也吃一点。”

沈寄见她直接嚼,便跟着做了,是挺香。

“寄姐你的头发又黄又少,想给你梳个稍微复杂点的发式都不行,只能这么一把抓在脑后。你没事就这么抓一把来吃,过段日子头发就会变得又黑又亮了。”

沈寄一愣,原来是给自己准备的。

虽然知道是因为自己能替魏家挣钱,供魏楹读书,所以魏大娘才会对自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