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案(下)(1 / 2)

后堂里,陈群拉开幕布,正好能从纸窗子里透出来的光线里看见李氏咬着唇而显得格外苍白惶恐的脸。

她一双勾人的桃花好像正在慢慢僵硬,黑瞳动也不动,看着那个青涩而俊美的少年郎走向自己,用一种看着温润却自带凛冽的目光看着她说。

此人正是太丘长陈寔之孙,没什么见识的妇人只知道他在颍川小有名气。

“李夫人,你最后一次见到张倩是什么时候?”

门口还有几名小吏,待会儿还要重新带李氏上堂。

陈群的嗓音还有没有完全变声的沙哑,与之前全然不同。李氏轻轻勾起唇,柔声回答道:“自然是前日早晨,她给我梳完头之后便再也不曾见过了。”

陈群点了点头,坐在后堂下首的座位上,根本不需要抬头看人。

他不像某些人一双眼睛就是那么似笑非笑,只是看着李氏前面的地板发神。

李氏浑身僵硬,在心里暗自给自己催眠,自恃几分姿色,轻轻笑了起来。

“郎君,妾身听闻您是太丘长之孙是么?”

陈群点点头,将目光移开,看向了堂中栋梁上的花纹,仔仔细细打量,好像与娇滴滴的李氏相比,那花儿才是真正的婀娜多姿。

好一会,正当李氏还要开口说话的时候,门外的几名小吏忽然走进来,其中一人看了一眼李氏,走到陈群身边,低掩嘴型,在陈群耳边说了些话。

李氏侧着耳朵偷听,只瞧那陈群一边听,一双眼睛还不时漫不经心地扫过她。

对方平直却很柔软的唇慢慢有了弧度,然后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李夫人,你的夫君已经承认是你处罚杀死张倩。”

女人的瞳孔骤然缩小,她没有说话因为陈群开始低声叙述道:“你善妒,从妾成为正妻很不容易,所以你怕王琮再次纳妾,尤其是不喜欢府里那些长相好的女婢。”

“张倩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长得清秀,王琮每日在家看腻了你这朵牡丹,所以对她很关注,并且找借口让她给你做梳头婢女。”

“你心里嫉妒,就时常对她打骂……甚至于害死她。”

“王琮说,他早就对你不甚满意了……”

陈群面无表情地坐回到座位上,看着李氏那极长的手指甲紧紧地嵌入手掌里,鲜血横流。

“我没错……”她抖了抖唇,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但是看见陈群,她抖的不仅仅是唇 ,还有身子。

许久之后,陈群看着小吏把她带回到大堂之上,自己慢慢从后堂出来,重新站在下首的屏风旁边。

围观的民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王琮被带到另一个地方,回到公堂之后脸色青紫一片,隐隐怒气,待看到神色恍惚的李氏之后二话不说给了她一巴掌。

“贱人,你自己害死了人,还陷害到我头上。”

“县尉,这个女人蛇蝎心肠,平时就喜欢打骂奴婢,我为了她赔了不少钱,没想到她越来越歹毒,把张倩推到池塘里,之后连夜叫家仆抛尸。”

“若非我早就发现张倩不在,她还想瞒着我。”

李氏怒极,扑上去刮了王琮几个血印子,碎了他一口:“明明就是你色胆包天,先把我供了出来,借机会休了我,然后另娶新欢。”

两个人丑态毕露,竟然在公堂之上打起架来,堂外的人吁声一片,更有甚者在堂下躁动起来,嘴里振振有词正骂着什么。

汤县尉一边冷眼看着他们,忽然怒喝一声“放肆”,叫小吏将他们分别制服跪在堂前。

此等恶妇,不仅仅以妒忌闻名,此番更是以歹毒为县民知晓。汤县尉见好就收,两人的对骂不难听出事情的前因后果,便要判案。

“李氏性恶嫉妒成性,蓄意杀害家中女婢,判罚其向其家属赔偿铜钱二十吊。”

此时,刑法都是对情节严重者而动用的,对于这种杀害奴婢的行为,虽然有律法规的,然地方县官都是用银钱赔偿了事。

因而堂下也没有反对的人。

陈群站出来,沉声说道:“县尉,律法中规定主人不可杀害奴婢,律法不可废。况且李氏多年来打骂奴婢,性情残暴,情节严重,必须从严处置。”

县尉捻着下颚胡须,沉吟片刻,若是只惩处李氏杀害奴婢的罪,往大了说的确可以按照蓄意谋杀这等严重情节惩处,往小了说也就是处死女婢,判处赔偿也是情理之中。

他的目光在陈群身上徘徊几刻,转而发现王琮看向李氏的愤恶眼神,便有了计较。

于是暂且将李氏关押,再作决断。

而王琮无罪释放。

这种判决在陈群心里是意料之中的。汉朝律法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便是“亲亲相隐”。

所谓亲亲相隐,就是法律允许亲属之间可以隐藏、包庇、藏匿犯罪者。这主要来源于孔子的理念,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不仅仅是从汉朝开始,秦律中也有规定:子告父母,妻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

而汉朝一直以来都是坚持儒家思想的,维护着“三纲五常”的统治秩序。从宣帝开始,宣帝地节四年下诏:“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